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4-04-16


各学院、彰德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通知要求,现将评选2024年河南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按照上级下达的名额,结合各学院在校生人数,确定各学院评选推荐名额。各学院要根据《2024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1),严格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申报和评选推荐。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目标明确 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 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要优中选优,更加注重考察学生政治素养、品行操守、学习成效、服务奉献、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品行端正、乐于助人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受师生认可和赞誉;勤奋刻苦,矢志奋斗,专业知识基础扎实  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在所学专业领域有建树、有成果,成为学习的先进表率;学以致用、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运用所学知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体魄强健、情趣高尚,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审美情趣,躬身劳动实践,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探索创新、勇攀高峰,勤于钻研专业知识,善于吸收前沿成果,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研究生层次还应具有更高学术造诣。各高校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应从本校本次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人选中产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 身体素质普遍良好;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学院评选申报工作,要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下进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

2三好学生标兵推荐人选,由学生处负责在各学院重点推荐的三好学生人选中研究确定

3. 往年已经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公示

各学院对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示3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三)材料上报

1各学院填写《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2)和《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只需报送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

2各学院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示例表》(附件5)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示例表》(附件6),只需报送电子稿至aynuxsgl@163.com

3经评选确定三好学生标兵推荐人选后,有关学院组织学生填写《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3),报送学生处。

4.请于426日下午5点前按照要求报送以上材料。联系人:王景老师,电话:2900132(办),勤业楼C108房间4号窗口。

五、评选奖励

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获奖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制定评选方案,细化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要注重实效,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向先进对标看齐,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学生处

2024415










附件1:

学院

三好学生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先进班集体名额

文学院

4

1

2

历史与文博学院

2

1

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

1

2

化学化工学院

4

1

2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4

1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4

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1

1

法学院

3

1

1

外国语学院

3

1

1

音乐学院

4

1

2

美术学院

6

2

2

体育学院

4

1

1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2

1

1

教育学院

6

2

2

传媒学院

3

1

1

商学院

5

2

2

建筑工程学院

3

1

1

经济学院

3

1

1

软件学院

5

2

2

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4

1

1

研究生院

1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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