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甲骨文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2017年05月22日 16:22  点击:[]

 

河南省甲骨文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促进实验室提高科研水平,扩大本室的开放度和影响力,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课题。

第二条 开放形式及开放对象

1、开放形式: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机制,面向国内外的甲骨文信息处理领域的同行开放。开放形式有三种:由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自带经费但利用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的项目;参加已列入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的科研课题。

2、开放对象:

(1)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博士后等从事甲骨文信息处理研究的同行均可在实验室开放课题计划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在申请人单位或到本实验室进行独立或合作研究。

(2)实验室接受国内外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科研人员来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其研究课题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

(3)实验室接受国内外科研人员来实验室参加已列入本实验室研究计划的课题的研究,科研人员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即可前来工作。

第三条 开放课题指南的编制。

1、实验室主任负责收集甲骨文信息处理领域的最新研究信息,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规划及研究最新信息,组织并编制科研项目指南,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

2、学术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和甲骨文信息处理领域的最新科研情况,向学术委员会提出1-3个科研项目建议。

3、实验室人员根据自己了解的科研信息,向实验室主任提供新的研究方向,经实验室主任同意纳入项目指南。

项目指南经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会议三分之二讨论通过后,由实验室网站或其他媒体向国内外同行公开发布。

第四条 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

1、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同意,依据实验室发布的研究项目指南填写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高级科研人员申请不需要推荐,其他科技人员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者推荐,同时须提供本人学术经历及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论文情况等)。

2、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受理截止日为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2个月内。

第五条 开放基金课题的确定。

申请项目由学术委员会评议确定,根据重点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5-8个,资助金额2-3万,并公布获准资助的项目信息。

第六条 开放基金课题的管理。

1、开放基金课题实行协议管理,申请者在申请课题获准后作为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室签订协议,经双方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2、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开始前必须向实验室主任提交研究计划,以后每半年提交研究进展情况报告,根据进展情况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总结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和论文摘要。

3.全部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所有。应署名为第一单位,中文名称为“河南省甲骨文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安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 Henan Key Laboratory of Oracle Bone Inscription Information Processing,(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4、资助课题结束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由实验室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2)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3)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和图书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供目录清单。

5、实验室主任需经常检查开放基金课题进展情况,如发现原研究计划不能实现,或课题负责人未按计划执行,有权调整,暂停或取消资助项目。

6、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定期对本实验室完成的学术成果进行评仪,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者,两年内不允许其再申请本实验室的新的科研项目。

第七条 课题开放基金的使用

1、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延续课题和增加经费须在课题结束前半年提出申请,资助金额一次核算,分年度划拨。

2、开放基金的使用范围

(1)与资助课题直接相关的研究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专用小型仪器购置费、仪器设备租用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论文评审费、版面费、国内外学术会议及考查调研费。

3、开放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结余可跨年度使用,课题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本实验室。

第八条 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工作,在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由实验室主任委员会议讨论确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参照开放基金开支范围确定,经费的使用办法参照安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凡在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在安阳师范学院的住房费、交通费、生活补贴,参照安阳师范学院客座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经费由所参加的课题经费中支出。

第十条 国外学者、港澳台科技人员,来本实验室的具体手续及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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